朋友圈是個神奇的地方
大家總喜歡曬著和自己有關的一切
但是
請你們適可而止好嗎!
啊啊啊
我還沒說完
曬圖有風險 朋友圈是一個社交好平臺,然而隨著好友越來越多,如果發朋友圈時不注意自己的習慣,很可能給一些不法之徒帶來可乘之機,導致資金的流失或隱私的泄露。 本周是國家網絡安全周,自查看一看,七大容易引發風險的網絡習慣,你有嗎?
應對方法
● 不要曬火車票、機票、登機牌等,機票和火車票的條形碼或二維碼含有乘客的個人信息;
● 不要曬護照、家門鑰匙、車牌、位置,這些會透露你特定時間所處的特定位置,也會透露你的生活圈;
● 不要曬孩子照片及姓名,愛曬孩子的父母們,不妨限制一個分享范圍;
● 不要曬家中老人照片,老人容易上當受騙。
此外,“曬”時要注意屏蔽一些人和功能。如使用微信時,可把“附近的人”、“允許陌生人查看十張照片”、“通過qq好友搜索到我”等選項關閉。
應對方法
● 對于陌生的二維碼,盡量避免掃描;
● 對掃碼送禮品等活動也應提高警惕。
此外,智能手機可通過藍牙傳播病毒,別人通過藍牙間諜軟件也可查看你的電話本、信息、文件,修改你的音量,替你撥號等,所以平時沒有特殊用途時,請關閉你的“藍牙”。
應對方法
● 選擇正規的APP應用商店安裝應用;
● 對協議和提示的內容仔細閱讀,進行甄別;
● 盡量選擇賦予較少的權限,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應對方法
● 除了性格測試,網絡上每天都會有許多新奇的事物出現,網民一定要冷靜,先認真辨別新事物,不要太有好奇心。
應對方法
● 網絡云盤同步存在文件泄露的風險,建議不要存儲涉及個人隱私、公司秘密等重要文件;
● 先對文件分類進行強加密再存儲。
應對方法
● 有選擇地填寫快遞收貨信息、不貪便宜;
● 收到網購貨品后,涂黑快遞信息再處理包裝;
● 如快遞公司不能送貨上門,需自提或是只到小區門口,就盡量不要填寫詳細門牌號等信息。
《公眾網絡安全意識調查報告(2015)》顯示,75.93%的網民存在多賬號使用同一密碼的問題,44.42%的網民使用生日、電話號碼或姓名全拼設置密碼,17.05%的網民從不更換密碼。
應對方法
● 在這方面一定不能偷懶,密碼要有一定的復雜度和長度;
● 最好是英文字母大小寫、數字和其他符號交叉組合;
● 不同的網站和應用,不要用相同的密碼。
除了以上幾點,
還有個需要大家注意的事情!!
你朋友圈發的每一句話,
日后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作為呈堂證供?!?/strong>
請注意,從下月起,這句話可能變成: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在網頁、朋友圈、貼吧等說的每句話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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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日前聯合下發《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按照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電子數據面臨被篡改或滅失“危險”時,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檢察長可批準對其凍結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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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規定將從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電子數據是什么?
規定中所說的電子數據,是案件發生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
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
2、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3、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
4、以及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規定中明確表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如電子數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
電子數據怎么展示?
在電子數據的移送和展示方面,規定強調,收集、提取的原始存儲介質或者電子數據,應當以封存狀態隨案移送,并制作電子數據的備份一并移送。
公安機關報請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偵查終結的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應當將電子數據等證據一并移送檢察院。
控辯雙方向法庭提交的電子數據需要展示的,可以根據電子數據的具體類型,借助多媒體設備出示、播放或者演示。
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操作,并就相關技術問題作出說明。
電子數據怎么保存?
同傳統證據相比,電子數據具有高科技性、不穩定性等特征,一旦被修改或刪除,其證據效力就有可能喪失,進而影響整個案件的順利辦理。
因此,電子數據的保全就顯得尤為重要。規定指出,
在收集、提取電子數據過程中,辦案人員可通過扣押、封存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計算電子數據完整性校驗值,制作、封存電子數據備份,凍結電子數據,對收集、提取電子數據的相關活動進行錄像等方式方法對可作為證據使用的電子數據進行保護。
沒開玩笑
網絡安全真的很重要